中國版金融科技“監管沙箱”持續擴容 機制常態化
自2019年12月底北京率先開啟創新監管試點以來,中國版金融科技“監管沙箱”已試行兩周年。2021年是《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19-2021年)》的收官之年,回顧這一年的金融科技“監管沙箱”,可以說迎來“高光時刻”,不僅范圍、產品擴容,機制也在不斷完善,并加速形成閉環……
持續擴圍
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27日,全國已有17個地區進行了金融科技“監管沙箱”創新應用公示,涉及項目近120個,不管是試點地區還是項目數量,都較2020年有了較大量級的突破。
具體來看,2020年已有北京、上海、重慶、深圳、河北雄安新區、杭州、蘇州、成都、廣州9市(區)先后成為試點地區,至2021年,試點地區再次新增山東、湖北、貴州、廣西、山西、安徽、河南、甘肅等地,17個地區均已發布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應用名單,近120個惠民利企創新項目。
其中,北京累計公示了22項應用,上海則公示了16項應用。此外,深圳、杭州、廣州、河北雄安新區等地則陸續完成了兩批項目公示。
除了已經公示入選應用的地區外,還有大連、新疆以及福建等地也相繼啟動了金融科技“監管沙箱”創新應用征集工作。此外,在天津發布的金融發展新規劃中,也鼓勵自貿試驗區建立金融科技“監管沙箱”,開發建設金融科技監管系統。
對于試點應用,蘇寧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孫揚評價道,“相比2020年,2021年金融科技‘監管沙箱’明顯向小微金融、綠色信貸、消費者權益保護傾斜,另外試點項目包含很多和區塊鏈、知識圖譜、機器學習等硬科技,這非常符合監管的指向”。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試點地區和應用擴容外,“監管沙箱”機制本身應用也有了新的突破。2021年11月19日,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首批項目在證監會的指導下于北京正式揭曉,這也被業內稱為金融科技“監管沙箱”進程中的一大關鍵進展。
正如中國政法大學法治與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車寧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回顧2021年,金融科技“監管沙箱”的一大關鍵詞是“持續擴圍”。一是機構類別從最初的持牌金融機構擴圍至科技企業與持牌機構共同入箱,再至科技企業可以獨立申報,甚至行業協會也能參與;第二是所容納的業務種類也在擴圍,包括支付、信貸、保險等各類業務都在覆蓋,以及各業務鏈條也都進入了沙箱試點中;第三是沙箱機制本身建設,從央行主導拓展至了證監會指導下的監管沙箱,可以看出該機制在監管部門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
形成閉環
2021年的金融科技“監管沙箱”,除了量變的突破外,實則也迎來了質的飛躍。
此前業內高度關注的“出箱”問題,在2021年就有了多個新的進展。例如9月底,北京、深圳就宣布此前納入金融科技“監管沙箱”的部分項目完成評估測試,達到“出箱”標準,其中就包括工商銀行“基于物聯網的物品溯源認證管理與供應鏈金融”、中國銀行“基于區塊鏈的產業金融服務”、中信百信銀行“AIBankInside產品”、百行征信“百行征信信用普惠服務”經全面評估后完成測試,成為中國版金融科技“監管沙箱”的首批“出箱”應用。
緊接著的10月,重慶也公告了首批3個創新應用完成測試的公告,其中包括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申請的“支持重慶地方方言的智能銀行服務”、中國互金協會聯合廈門銀行、重慶富民銀行和博雅正鏈申請的“基于區塊鏈的數字函證平臺”,以及度小滿聯合光大銀行重慶分行申請的“‘磐石’智能風控產品”。
在業內看來,此舉正式標志中國金融科技“監管沙箱”在機制構建上跑完了“最后一公里”,是我國金融科技監管機制發展成熟的重要里程碑。
一方面,項目出箱意味著該機制已形成完整工作閉環。正如車寧說道,“在經歷了13-20個月的等待之后,多家機構、多項技術、多類場景的項目在多個地方完成評估測試,這也就意味著央行金融科技‘監管沙箱’機制已經臻于完善”。
另一方面,完成“出箱”對于試點機構來說同樣意義重大。孫揚說道,項目實現“出箱”,一是要滿足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大方向;二是要做足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準備工作,并有“硬核科技”和“真實場景”。實現“出箱”后,未來機構在推廣這些金融科技產品以及對外金融科技合作方面,將有更足的底氣和信心。
此外,多批項目“出箱”也為監管積累了寶貴的試點經驗。“一方面意味著機構的創新項目已達到相對成熟的狀態,可以進入應用階段;另一方面也能夠為后續其他試點項目提供良好示范,形成積極創新的活力與氛圍。”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補充道。
機制常態化
金融科技監管沙箱推進至今,雖然整體結果超過預期,但也有資深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監管沙箱實際運作中,一定程度上出現了試點項目創新程度不高、部分項目同質化嚴重的現象,其中主要比拼機構的實力而非技術創新性,對實際業務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作用有限等多個問題。
此外,“監管沙箱”在部分試點地區中,還存在運營團隊人力資源較為緊張、專業程度有待提升、資金安排捉襟見肘、申報步驟相對煩瑣、宣傳培訓尚不到位等現象。
該人士還提到,從這些情況來看,還是因為“監管沙箱”仍未深度扎根市場,形成完整生態,破題關鍵是在政府層面協調業務監管和技術監管、中央監管和地方發展的關系,切實解決以何激勵、如何約束等問題。
展望后續,在業內看來,經過持續擴圍后,金融科技“監管沙箱”將形成常態化機制,并有望實現落地扎根。
“例如,‘央行版’監管沙箱下一步不僅將作為常規政策工具持續發揮作用,還能作為先行者為后來人指引方向。這一方面既表現為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通用技術的應用,另外也表現為機制上不同類型機構的廣泛參與以及技術對業務前中后臺生態閉環的深刻改造。”在車寧看來,“監管沙箱”未來的內容擴展,除了從支付、信貸到證券、基金、保險等業務領域不斷豐富外,也包括合規領域的增加,形成縱橫交錯的試點格局。
“另從企業角度來看,未來的挑戰是,要平衡個人數據保護和金融科技創新的關系,既要遵從好《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也要積極進行創新。”孫揚則建議,未來“監管沙箱”可助力小微企業構建安全可信的信用環境,積極開發融合產業鏈的小微金融科技產品,釋放產業鏈互聯網服務小微金融的潛力,也有助于金融機構開拓產業鏈金融,這是雙贏的方向,值得探索。(記者 劉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