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發布2月和1-2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生態環境部16日向媒體通報了2021年2月和1-2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地表水
總體情況
2021年2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5%,同比上升3.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7%,同比下降1.7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圖1 2021年2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2021年1-2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2.8%,同比上升3.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8%,同比下降2.2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圖2 2021年1-2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主要江河水質狀況
2021年2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5.1%,同比上升4.0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7%,同比下降1.8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高錳酸鹽指數。其中,西南諸河、西北諸河、長江流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為優;珠江、黃河和遼河流域水質良好;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3 2021年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2021年1-2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4.5%,同比上升3.7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9%,同比下降2.2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和高錳酸鹽指數。其中,西北諸河、西南諸河、長江流域、浙閩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質為優;黃河和遼河流域水質為良好;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4 2021年1-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重點湖(庫)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
2021年2月,監測的184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占比75.5%,同比下降1.9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占比3.3%,同比下降2.2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75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重度富營養的1個,占0.6%;中度富營養的4個,占2.3%;輕度富營養的37個,占21.1%;其余湖(庫)為中營養和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和巢湖均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丹江口水庫水質為優、中營養;洱海和白洋淀水質均為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巢湖和洱海水質均有所下降,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和白洋淀水質和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2021年1-2月,監測的187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占比74.9%,同比下降1.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占比3.2%,同比下降2.3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77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重度富營養的1個,占0.6%;中度富營養的3個,占1.7%;輕度富營養的34個,占19.2%;其余湖(庫)為中營養和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和巢湖均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巢湖水質有所下降,營養狀態無明顯變化;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水質和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
2021年1-2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柳州、阿勒泰地區和林芝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呂梁、濮陽和呼和浩特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見附表1、附表2。
環境空氣
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6.8%,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PM10平均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6%;O3平均濃度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0%;SO2平均濃度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NO2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5.3%;CO平均濃度為1.2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0.4%,同比上升2.2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PM10平均濃度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4%;O3平均濃度為98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SO2平均濃度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NO2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0%;CO平均濃度為1.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
圖5 2021年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6 2021年1-2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2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9.3%,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8.8%,同比上升13.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7%。
北京市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64.3%,同比下降11.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1-2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1.2%,同比下降7.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7%。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4.7%,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5.7%,同比上升5.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
汾渭平原11個城市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8%,同比上升8.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1-2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0.4%,同比上升19.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4%。
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咸陽、唐山和臨汾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20名);拉薩、??诤椭凵绞械瘸鞘锌諝赓|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3。
1-2月,168個重點城市中,咸陽、烏魯木齊和菏澤市等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并列倒數第19名);拉薩、??诤椭凵绞械瘸鞘锌諝赓|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4。
附表1:2021年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2:2021年1-2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表中帶*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Ⅰ類或Ⅱ類。
附表3:2021年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
附表4:2021年1-2月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