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致離任人員的一封信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尊敬的老領導、老同志,離任、離職干警:
您好!
作為碑林法院發展的建設者和親歷者,你們為我院今日之成就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此,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謝并對您的生活致以最美好的問候與祝福。
當前,我院正按照中央和上級部署,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此次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是黨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眾的新期盼、政法戰線自我革命的新需求,亦是一次政治大考、忠誠大考、廉潔大考、風紀大考,更是鍛造新時代法院鐵軍、提升公正為民司法水平、樹立碑林法院良好形象、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期待的良好契機。
為更好推進我院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堅決杜絕“法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問題,傳承和發展我院干警優良的品德與作風,還望各位肩負重任,繼續做到以下四點:
一、勇擔使命,爭做教育整頓的擁護者。開展教育整頓是我院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望各位切實肩負起政治責任,離職不離責,退崗不褪色,充分認識教育整頓的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牢記當年面對黨旗、國徽許下的錚錚誓言,積極投身教育整頓,自覺接受政治洗禮,助力教育整頓扎實開展,取得預期成效。
二、知行合一,爭做教育整頓的參與者。望各位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公職人員辭去公職規定》《關于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中有關法院離任人員從業限制的規定,主動投身到隊伍教育整頓工作中,嚴格遵守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切實做到不利用原工作關系和職務影響,插手、干預案件辦理;不接受熟人、親友、同學、戰友等各方請托打探案情、轉遞涉案材料;不擔任我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不打聽和泄露審判機關辦案工作秘密;不在我院轄區從事與原職務有經常性直接關聯的業務活動;不利用曾經在法院工作的資源,為親屬、朋友等經營的律師事務所及評估、拍賣、鑒定等中介機構牽線搭橋,擾亂法律服務市場競爭環境;不充當訴訟掮客,與法院內部人員進行利益輸送。以實際行動維護法院人員的良好形象,防范司法腐敗。
三、學思踐悟,爭做教育整頓的監督者。望各位不忘法院人的初心,繼續發揮經驗優勢和威望優勢,著眼群眾急難愁盼的具體事項,聚焦破解法院審判執行業務、隊伍建設、服務大局、司法為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的建言獻策,講真話、道實情、建良言,為規范司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獻計出力。
四、推廣傳播,爭做教育整頓的宣傳者。望各位認真學習領悟此次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重要意義,通過積極有效的方式宣傳我院的好經驗、好做法,向老百姓講述我院先進事跡,傳播我院好故事,傳遞我院好聲音,展示我院好形象。
推進法治文明進步,打造高素質人民法院,是新老法院人共同的追求。堅信在各位的理解、幫助、監督、支持下,我院一定能打贏這場刀刃向內、正風肅紀的攻堅戰,以我院工作實績向中國共產黨百年華誕獻禮!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