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殘疾夫妻訴離婚 并案調解化糾紛
來源: ? 2021-06-16 11:03:28
小張(化名)和小王(化名)是一對特殊的夫妻,小張因交通事故肢體殘疾,小王有先天性聽力障礙,兩個同病相憐的人牽手走進婚姻的殿堂,并有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女兒。兩人原本打算互相取暖,互相依靠,共同走過這一生,然而婚后因為雙方均有身體殘疾無法參加勞動,沉重的家庭負擔加上溝通障礙讓這對夫妻逐漸形同陌路。最后,小張選擇帶女兒回娘家居住,并先后兩次訴至法院請求與小王離婚。今年5月,與小王已分居近5年的小張再次訴至法院請求離婚,同時,雙方的婚生女訴至法院請求小王支付與小張分居期間應承擔的撫養費。
兩個案子均由閻良法院綜合審判庭承辦。承辦撫養費糾紛的吳金燕副院長了解到案件的相關情況后認為,為了雙方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也為了兩家人以后的和平相處和婚生女的健康成長,兩個案件應該并案調解。于是,吳院長與雙方離婚案件的承辦法官溝通,將兩個案件合并審理。因雙方身體的特殊情況,為了有效溝通,審理當天,小張和小王的父母及代理律師均到庭參加了訴訟。在了解到小張和小王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孩子撫養費的支付上,兩位承辦法官向雙方當事人講明了法律對子女扶養及探視權的規定,并以婚生女已享受國家低保政策為突破口,成功打開了雙方的心結,化解了兩個殘疾人家庭的矛盾,最終兩個案子均調解結案,雙方當事人對法院的調解表示滿意和感激。
當前,為了將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服務群眾成效,閻良法院扎實開展了一系列“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在辦案過程中,針對特殊群體,要采取更加靈活有效的方式處理案件,多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多思考當事人的真實訴求,多替弱勢群體著想,才能定紛止爭,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