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法院召開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宣講大會
為深入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加強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力度,推動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地落實,進一步營造全社會自覺踐行“三個規定”的濃厚氛圍,按照中央和省市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辦統一部署,6月9日下午,長安區法院召開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宣講大會。黨組書記、院長周新軍擔任主講。長安區委社會治理辦等16個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到場參會。
會上,周新軍院長從“三個規定”的重要意義、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等五個方面,結合實際典型案例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進行了細致的講解。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遵守“三個規定”,自覺接受監督,帶頭維護司法權威,全力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公正行使職權。
周新軍院長強調,開展“三個規定”宣講活動,是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加強頑瘴痼疾專項整治,持續抓好“三個規定”貫徹落實的重要舉措。周院長指出,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了解、掌握、執行好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一要加強學習領會。要組織深入、全面傳達學習中央“三個規定”及相關工作意見精神,監督全體領導干部、政法干警和相關人員準確掌握規定內容,領會核心要義,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三個規定”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確保學深悟透、真信篤行。二要強化責任落實。要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自覺遵守“三個規定”,積極踐行“三個規定”要求,要以當前正在開展的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努力營造領導干部帶頭執行、政法干警自覺遵守、紀檢監察機關嚴格監督、社會公眾共同維護的良好氛圍。三要健全監督機制。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不斷完善執行“三個規定”配套措施,不斷強化各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全方位構建促進、監督“三個規定”落實的工作機制,切實推動“三個規定”落地見效。
宣講結束后,到會領導集中簽訂了《領導干部不干預不插手司法“三個規定”公開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