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辦案故事|從實際出發 妥善處理多年婚姻糾紛
2021年3月,藍田法院玉山法庭庭長李國武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這已經是原告小李第三次起訴離婚了。李庭長對這個家庭再熟悉不過了,因為前兩次起訴的承辦法官都是他,也正是因為如此,此時的李庭長心里感到異常沉重。
被告小張的父母年近七旬,母親患有精神疾病,小張自己也患有強直性脊柱炎和精神類疾病。小張與小李婚后生有二個女兒,全家經濟來源就靠小李以及小張的父親兩人打工掙錢維持。
看著張家的現狀,想著小張的父親年紀越來越大,而兩個孩子的開銷也在逐年上升,生活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小李逐漸產生了離婚的念頭。
幾年前,小李曾起訴離婚一次,但在家人的勸說下,小李撤回了起訴。去年,小李第二次起訴離婚,李庭長考慮到小李離婚的證據不足,加上張家的實際情況,在多次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依法判決駁回了小李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
這次,小李要求離婚的態度非常堅決,小李甚至說過“就是死,也要與小張離婚!”之類的話。
為了妥善化解矛盾,李庭長多次深入張家了解情況,得知小李和小張已分居多年,離婚的法定條件已經具備,只因小張的父親堅決反對,兩人才艱難的維系著婚姻。
考慮到小李的訴求、兩個女兒及張家的實際情況,李庭長多次做小李及小張父親的思想工作,皆因雙方各執己見而導致調解陷入僵局。
在辦案的過程中,李庭長得知小張父親的一個親戚與張家關系密切,還曾向小張父親分析過兩人的婚姻。于是李庭長數次登門邀請小張的親戚出面做工作。
3月12日星期五快要下班的時候,李庭長接到小張親戚的電話,說小李回來了,他可以陪著法庭同志去張家做調解工作。李庭長立即帶著干警趕往張家,在張家親戚的參與下,最終達成了符合雙方意愿的離婚協議,給這場在爭執中維持多年的婚姻糾紛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人民法庭既處在踐行司法為民的最前沿,也處在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線。藍田法院不斷創新司法為民方式,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獨特優勢和作用,真正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現實問題,用實際行動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