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細心法官發現端倪 多方努力彰顯司法溫暖
藍田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不太平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事情是這樣的:藍田法院綜合審判庭負責人楊香利在辦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時,收到被告保險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證據:原告王某收取賠償款的收條和手持收條在病床上拍攝的照片、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支付保險金的憑證。
根據這些證據判斷,原告王某已經從肇事司機處得到了賠償,保險公司也已經將肇事司機墊付的費用支付給了肇事司機。
既然這樣,王某為什么還要向法院起訴呢?
楊庭長認為有必要在開庭前找原告核實相關情況,但原告在起訴后,并沒有在送達地址確認書上填寫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法院郵寄送達的傳票也無人簽收。
面對這種情況,楊庭長說:“這個原告70多歲,根據訴訟費減緩免審批表來看應該是一名貧困戶。目前從被告提供的證據看原告已經獲得了賠償,但原告為何還要提起訴訟?現在案子就要開庭了,原告卻聯系不上,這個案子可能沒有表面那么簡單。”
2021年5月29日下午,楊庭長剛參加完院里的會議,便帶著書記員任碧前往原告村組尋找原告。在村委會,楊庭長了解到原告果然是一名五保戶。
來到王某家里,楊庭長耐心向其解釋民事訴訟程序和相關法律規定,但王某情緒激動,加之已年過七旬,口齒不清,根本無法有效溝通。面對這種情況,楊庭長只能再次返回村委會和駐村干部進行商議,希望能給原告申請法律援助。
經過楊庭長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的溝通協調以及街辦、司法局和村委會的大力協助,終于在開庭前為原告辦好了法律援助手續。
庭審中,楊庭長很快查明,原來肇事司機只是在原告王某住院期間為其墊付了相關醫療費和護理費,所以王某才起訴要求賠償其他損失。庭審中,王某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申請對其傷殘等級等進行鑒定。
庭審結束后,王某不好意思的對楊庭長說:“那天你去我家我還以為法院要‘拉偏架’,對你的態度不好,說的話也不好聽,實在對不住,沒想到你沒跟我計較,還給我幫忙找援助,開庭后很快就查清案子,我現在知道法院確實是給群眾辦實事的地方,讓我們能順利打官司,實在是太好了······”
楊庭長笑著安慰王某,告訴他不要有心理負擔,照顧好身體,法院會依法維護每一位群眾的合法權益。
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藍田法院堅決貫徹“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工作要求,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主動服務群眾,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真正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