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克斌:減少污染與降碳是什么關系?
我就減污降碳協同發展談一些看法。目前國家對碳中和的重視程度已經不言而喻,要實現這個目標,中國面臨著包括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發展階段等方面的挑戰,時間非常緊迫。
碳中和和碳達峰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決策,要把碳達峰和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布局?,F在越來越多的國家部委、地方政府、行業企業都紛紛做這方面的工作。在我看來,應充分考慮到這項工作帶來的拉動力和壓力,比如氣候履約的一些剛性要求,產業競爭的壓力,當然壓力本身也是拉動力。與此同時還要更多注意推動力,比如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目標等,今年1月份生態環境部也發布了《關于統籌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從競爭的角度看,只有把拉動力和推動力都用足了,才能使這么難的事情達到目標。
目前,我國對于PM2.5、臭氧等空氣質量問題的控制,已經取得一些進展,但仍需要長期努力。我認為,如果把治理空氣污染跟碳中和的減污降碳協同做起來,會有非常好的前景。
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達成的《巴黎協定》提出,將全球平均氣溫控制在比工業化前的水平高2攝氏度之內,并為升溫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
根據一些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比如到2035年如果我們朝著“碳中和的1.5攝氏度”的方向發展,即沿著“將全球氣溫升高的幅度控制在比工業化前高1.5攝氏度的范圍”的路徑走,全國的氮氧化物跟2020年比,總排放量會下降56%,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會下降39%。根據空氣質量模型的預測,當氮氧化物和VOC分別下降40%和30%,或者下降幅度超過以上兩個量時,到2035年全國337個省市PM2.5的均值會在25以下,2020年全國均值是33。第二階段是到2050年,如果繼續按照1.5攝氏度的目標去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幾大污染物的排放量會下降到200到500萬噸。
一般來說,氣象條件差的時候就可能有霧霾,這是為什么?主要是污染物的總排放量還比較高,還沒有達到跟氣象脫鉤的程度。如果污染物的總排放量從千萬噸級降到百萬噸級,基本可以做到與氣象脫鉤,達到世衛組織推薦的最低污染水平,實現現在歐美國家空氣質量穩定的狀態。在我看來,這一目標是非常值得爭取的,也大致勾勒出未來工作的方向。
第一,資源利用要減碳。工業建筑,交通城市,通過合理引導需求,提升用能效率,優化用能結構,從“無廢城市”到循環經濟,這些都是資源利用減碳的措施。我認為,雖然現階段技術上還存在困難,但長遠來看,碳中和仍會成為我們無悔的選擇。第二,能源結構減碳,這方面主要依靠風能和光能。關于這方面有很多預測,其中之一是到2050年,太陽能的裝機容量會超過60億千瓦,約為2020年的11倍,然而如此大的需求量,也給我們帶來巨大的挑戰。
一是大氣系統對風光資源的利用影響巨大。過去,我們把大氣層當成保護對象,現在要用天上的風光能源替代地下的化石能源,所以污染物的治理和氣候變化過程對風光能源的利用至關重要。有人預言,未來的天氣預報會變成風光能源的預報,這已經在國際上催生了一個新的學科分支,即“可再生能源氣象學”。如何準確地預報這些能源量的變化?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挑戰。
二是材料的限定。當全世界都在大規模使用光能風能的時候,稀有金屬以及風電行業中需要的稀土元素將會成為制約各國能源利用的因素。對我國而言,雖然現在看沒問題,但我們應未雨綢繆,為2050年早做準備。
如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我認為在于以下幾個關鍵的問題:時空協同機制、過程分銷機制、排放核算的深度耦合方法、減污降碳效率的量化效益分析、還有區域聯動機制。從定量的角度把這些問題解釋清楚,才能夠有力支撐后續與碳達峰碳中和有關的法規、政策和核算方法的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