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視訊!收購玉米不付錢 拘留懲戒促履行
(資料圖)
“我先支付任某部分案款,剩下的案款我承諾3日內付清,請你們把燕某放出來吧!”。3月22日下午,許某將案款25000元給付申請執行人任某后,向法院申請對燕某司法拘留的解除。鑒于許某已將大部分案款付清,燕某也認真悔過,并承諾三日內將下欠案款及執行費合計8984元付清,故法院于當日下午提前解除了對燕某的司法拘留,3月24日隨著,被執行人燕某將最后案款8984打入一案一賬戶,一起玉米收購合同欠款糾紛圓滿執行完畢。
2021年12月23日,許某與燕某合伙收購任某玉米共計155600斤,每斤1.17元合計182052元,燕某與許某合計付款130000元后,仍欠案款52052元未付,經任某多次催要未果,故任某訴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調解許某與燕某于2022年5月26日前付1000元,于2022年6月5日前給付20000元,于2022年8月15日前給付剩余的31052元,同時約定未按時履行,則任某有權一次申請執行全部欠款。調解書生效后,許某與燕某遲遲未履行,任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并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查詢,經任某申請后,將許某與燕某限制了高消費,限制高消費后,許某與燕某又給付任某2萬元。2023年2月23日,許某發現了燕某的車輛,故申請恢復執行,恢復執行后,向被執行人發出恢復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及三項總裁定后,許某與燕某仍置之不理,拒不履行,2023年3月20日,申請執行人任某打來電話稱燕某目前在家,于是執行干警們立即驅車80余公里前往燕某的營業場所找到燕某某,并將其帶回法院。經過執行法官再次向燕某說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燕某仍心存僥幸拒不履行。當日,法院決定對燕某執行司法拘留。于是就有了本文開頭一幕。
下一步,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執行局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以實際行動將“一紙判決”兌現成“真金白銀”,全力營造公平正義、守法誠信的法治環境。
(執行指揮中心 柳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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