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CCER?生態環境部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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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的函》(環辦便函〔2023〕95號),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透露正在積極推進建設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
在該文中,生態環境部稱,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有方法學體系難以滿足當前工作需求,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建議需于2023年4月底前報送至生態環境部。
這意味著,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距離重啟又更近一步。民生證券發布的研究報告稱,CCER是我國碳交易市場的重要補充,2023年審批重啟確定性大。
詳情如下:
為激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支持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利用等對減碳增匯有重要貢獻的項目發展,生態環境部正在積極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自愿減排交易市場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互為補充,共同構成完整的碳交易體系。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后,各類社會主體可以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方法學領域內,按規定自主自愿開發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項目的減排效果經過科學方法量化核證,可以在市場出售并獲取相應的減排貢獻收益。
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是指導特定領域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開發、實施、審定和減排量核查的主要依據,是支撐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規范高效運行的必要配套技術文件。在本次征集工作中,具備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編制技術條件的相關企事業單位等均可提出方法學建議。方法學建議應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要求,體現綠色低碳技術發展趨勢,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能夠避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者實現溫室氣體的清除,特別是鼓勵對減排效果明顯、社會期待高、技術爭議小、數據質量可靠、社會和生態效益兼具的行業和領域提出方法學建議。所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編制大綱》明確了方法學征集領域、編制原則、編制內容等,提供了方法學編制提綱、項目案例編制提綱、方法學申請表,用于規范和幫助各單位更好編制方法學。公開征集期結束后,生態環境部將組織對各單位提交的方法學建議進行評估、遴選,結合我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需求,擇優分批次發布相關方法學。
生態環境部還將加快制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相關技術規范,逐步建立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體系,為高質量建設好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推動實現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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