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主導財務造假,*ST同洲累計虧損近14億元
近日,A股又一家公司因財務造假收到了行政處罰。
3月9日晚間,*ST同洲(002052.SZ)發布了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公司涉嫌違法的主要事實有三項,包括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虛構銷售收入。
深圳監管局決定對同洲電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ST同洲時任董事長袁明處以90萬元罰款,對其余相關有責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上市14余年,*ST同洲的未分配利潤累計虧損近14億元。算上2020年,公司業績已連虧三年,揮別A股或是不遠了。
上市公司時任實控人主導財務造假
經查明,深圳監管局認定*ST同洲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陳述。
在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方面,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確認了2630萬元因經濟性裁員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
而該筆辭退福利應當分別于2015年、2016年分期發放2081.38萬元、542.29萬元。*ST同洲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致使2014年度虛減凈利潤2630萬元,2015年度虛增凈利潤2897.77萬元,2016年度虛減凈利潤267.77萬元。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在三項違法事實中,*ST同洲虛構銷售收入的金額最大,并導致2015年度凈利潤由虧損轉為盈利。
公告顯示,2015年3月,*ST同洲向深圳市安迪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健之康科技有限公司虛假銷售已全額計提資產減值的呆滯存貨,導致虛增2015年度營業收入1254.35萬元,虛增2015年度凈利潤1254.35萬元。
同年12月,*ST同洲通過全資子公司南通同洲向北京華光同創科技有限公司虛假銷售呆滯存貨,虛增當年度營業收入、凈利潤均為2920.05萬元。
另外,*ST同洲于2012年9月投資1500萬美元成立的境外合資公司國通傳媒,于2015年已出現明顯減值跡象。而公司直至2016年年報才確認減值。由此實現2015年虛增凈利潤3950萬元。
通過上述三大“戲法”,2014年~2016年,*ST同洲分別虛減凈利潤2630萬元、虛增凈利潤1.10億元、虛減凈利潤4203.44萬元,分別占合并利潤表當期披露利潤的6.31%、164.17%和6.89%。
深圳證監局指出,時任*ST同洲董事長、實控人、國通傳媒董事袁明主導了公司經濟性裁員工作、組織策劃了虛構銷售收入行為,且在知悉*ST同洲對國通傳媒投資存在明顯減值跡象但未及時報告,導致同洲電子滯后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發,意味著適格投資者維權索賠已經在路上。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均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間買入*ST同洲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正式的索賠條件需以法院認定為準。
華夏人壽持股浮虧巨大
被實控人“玩壞”的*ST同洲,基本已經喪失了盈利能力。此前,公司發布的2020年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全年歸母凈利潤虧損1.6億~1.8億元。扣非后凈利潤連續六年為負。
*ST同洲公告稱,業績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全球市場低迷,公司業務受到較大沖擊;海外市場競爭激烈,訂單價格有所下調導致毛利下降;美元匯率持續下跌導致的匯兌損益等。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以來,*ST同洲的凈利潤已連虧三年。按照規定,在公司披露2020年度年報后,公司股票將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開資料顯示,*ST同洲注冊地位于深圳,主營業務為廣電全業務融合云平臺、數字電視中間件、智能電視操作系統TVOS、智能數字終端、智能網關、數字電視前端設備等的研發、制造、服務與銷售以及與智慧家庭相關的增值業務的開發、集成和運營。
值得注意的是,一向以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和審慎投資著稱的險資也“踩雷”*ST同洲。
財報顯示,截至三季度末,華夏人壽旗下兩款產品持股*ST同洲。其中,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萬能保險產品持有*ST同洲6830萬股,占流通股比例為9.157%,是公司第二大流通股股東;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個險分紅持股628.80萬股,占流通股比例為0.843%,為第八大流通股股東。
另外,平安基金旗下的平安銀行-深圳平安大華匯通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ST同洲1116.55萬股,為公司第五大流通股股東。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發現,平安人壽、中國人壽、中國人壽財險等險資或旗下產品均在以前年度持有過*ST同洲,并于2014年一季度末前陸續清倉完畢。
而華夏人壽的個股分紅產品卻在2018年逆勢增持,新晉成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截至最新收盤日,*ST同洲股價報1.5元,較2018年股價高點累計跌去73%。這意味著,如果較最新公開持股數據一股未減持,華夏人壽的個險分紅產品浮虧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