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緋聞”不斷 券商整合能否實現1+1>2?
通過合并,券商可尋求協同效應,同時有效應對競爭,在頭部效應明顯的態勢下實現破局,迅速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
一季度業績整體向好也“拉不起”股價,反倒是合并傳聞注入“強心針”。5月6日,券商概念板塊收跌0.84%,12只個股跌幅超過2%,近期傳出將被平安證券吸收合并的方正證券以2.61%的漲幅居前,而此前澄清被收購傳言的太平洋證券收跌4.85%。
在打造航母級券商愿景下,2021年以來,券商合并緋聞不斷。是真還是假,多家機構作出澄清,但仍引發市場對券商并購的遐想。分析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外延式并購是增強資本實力、擴大業務體量的重要路徑,但要實現1+1>2的效果還需要耐心和智慧。
并購“緋聞”不斷
監管層鼓勵打造航母級券商,市場對券商合并的預期提高,引發相關遐想。繼去年中信證券、中信建投合并傳聞后,近期又傳出華潤或京東有意收購太平洋證券、平安證券收購方正證券的消息,二級市場表現激動。
4月8日,有消息稱華潤或京東有意向收購,太平洋證券股價當日收漲7.87%。太平洋證券回應稱,第一大股東嘉裕投資未與京東就股份轉讓事宜進行過任何接觸或討論。但華潤的關聯公司與嘉裕投資進行過初步接觸,未簽署任何股份轉讓協議,目前無實質性進展。
4月30日,隨著方正集團重整方案出爐,有消息稱方正證券將被平安證券吸收合并,尾盤股價拉漲。對于合并傳聞,平安證券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沒有這方面信息,不評論市場傳言。
5月6日,方正證券發布控股股東重整的進展公告,方正集團等五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草案確定,最終確定由珠海華發集團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國資)、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作為方正集團重整投資者,簽署的《重整投資協議》已生效。
有必要也可行
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頭部效應加劇下,券商行業生存壓力更大,有的中小券商業績不甚理想。對于做強做大資本市場與券商機構,政策鼓勵并支持,市場對券商合并的預期進一步提高。
從上市券商一季報數據來看,行業分化明顯,18家券商機構總營收低于10億元,而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國泰君安總營收超過100億元;16家券商機構歸母凈利潤低于2億元,中信證券、國泰君安、海通證券歸母凈利潤超過30億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信證券總資產1.15萬億元,緊隨其后的華泰證券、海通證券總資產超過7000億元,而太平洋證券、錦龍股份、華鑫股份總資產不超過300億元。
“政策調整及市場需要降低證券公司的準入門檻,將推動證券公司變革。”獨立經濟學家王赤坤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4月18日起,修改后的《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施行,對股東機構和股東背景作出調整,證券公司的設立和變更批準放寬。
王赤坤向記者表示,券業整合具備內外必要因素,一是面對外資機構同臺競技的壓力,改革開放持續深入,取消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已滿一年,外資控股券商擴容至9家。二是自身實力亟待優化提高,券商行業需要具備高度靈活高頻高強變更性。經過多年發展,券商行業整體進入成熟階段,行業發展紅利消失,總體呈現高度市場化,靈活性欠缺。
進一步而言,當前券商行業分化態勢加劇,券商生存發展需要打造核心競爭優勢。在存量市場的激烈競爭壓力下,單靠運營已經無力推動主營業務增長,券商紛紛在戰略層面展開角逐,多元產品迭代、多元創業和多元并購壯大。
能否實現1+1>2
“券商行業兼并重組的可行性相對較強,也有很多市場案例作為參考。”何南野對記者表示,一是因為券商機構多數為國資體系,磨合難度較低;二是不同券商優劣性相對較為明顯,且有較明顯的區域分割優勢,合并往往能產生一定的協同效應和區域覆蓋優勢。
多位業內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未來券商合并可能是大勢所趨。同一國資股東控制或影響的券商,或者同一區域內的券商,都有合并的可能。此外,對于股權分散的券商而言,可能會投靠大平臺。而一些地方型的小券商,可能會進入龍頭的區域布局,例如中信證券收購廣州證券。
此前券商合并的成功案例,對于未來券商通過并購做大做強有何借鑒意義?
何南野強調,整合過程中要注意幾點:一是不能簡單為了合并而合并,要尋求合并的協同效應,注重長遠,而非短期規模的迅速擴大;二是要通過券商合并,有效應對競爭,在頭部效應明顯的態勢下實現破局,注重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三是強化風險意識,在合并做大做強的同時,依舊要保持穩健,有效防范重大風險的出現。
并購重組存在哪些困境?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金融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葉小杰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曾直言,并購最重要的是能夠發揮協同效應,這對于并購雙方的要求比較高。如果兩家券商的規模、體量、性質基本相同,那么最多只能達到“1+1=2”的效果,難以實現優勢互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另外,券商并購還面臨體制機制上的一些掣肘。比如,有的券商是國資背景,有的券商是大型集團的子公司,客觀上適合并購重組的券商并不一定有主觀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