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明康德股東違規減持近30億元 一份道歉公告就完事?
藥明康德股東未公告就“偷偷”減持近30億元,隨后違規減持方只是發布了一份道歉公告。本欄認為,對于違規減持應該有更為嚴格的處罰,如果只是一份道歉公告就能解決,那么以后可能會有更多的大股東違規減持,到時候被傷害的是中小股民的利益。
藥明康德股東上海瀛翊投資中心沒有經過公告,也沒有等待15個交易日,直接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這與正規按照流程減持有很大的不同,這樣出其不意的減持,二級市場投資者毫不知情,只是按照正常的邏輯應對。假如投資者事先知道原始股東要減持股份,一定會有一部分投資者先行賣出,即使是看好藥明康德,也可以等待股東完成減持后再重新買回。然而現在股東不吭不響直接就把股票賣了,賣出的價格處于高價區域,最直接的差異就是股東多賣了好多錢,而這些多出來的錢,都是二級市場投資者支付的,所以本欄說,藥明康德股東上海瀛翊投資中心直接損害了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權益。
上海瀛翊投資中心解釋說,因為他們的工作人員不清楚還需要公告,需要等待15天。這個理由可能是真的,但是這并不能用于免責,該有的處罰和賠償還是應該有的。
對于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損害不能只是道歉,要有真金白銀的補償。至于監管層的處罰可以由監管層按照法律法規確定。但絕對不應該只是一份簡單的道歉公告就能了事。
關于如何補償投資者的問題,本欄認為可以按照相關股東啟動減持開始到事件曝出后的第一個非跌停板的正常交易日的收盤價,凡是持有藥明康德并且發生了投資虧損的投資者都可以向該股東索賠,因為他們都有可能受到了該股東偷偷減持的損害。
當然這樣的情況,相關股東可能賠不起,另外一種辦法就是要求相關股東重新買回偷偷減持的股票,再自愿鎖定一年,然后再次減持時必須要按照規定合規減持,一賣一買之間如果有虧損,由該股東自行消化,如果有盈利,則歸全體股東共有。
此外,本欄還建議,交易所能否從技術上杜絕偷偷減持的可能性,對于限售股可以做出一個標記加以鎖定,等到解禁后轉換為一個新的標記。定義為解禁但不能賣,然后等到公告了也等待15天了,則按照公告的數量標記為可以賣出的持股,這樣一來,就算股東想要偷偷減持,也無法做到。
實際上,大股東的違規減持不僅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還對上市公司的形象產生巨大的負面沖擊。雖然股東和上市公司是不同的主體,但大股東的違規減持行為,卻可能讓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產生不好的印象。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從嚴從重處罰上市公司大股東違規減持,很可能被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大股東所效仿,畢竟對于他們來說,一份減持公告能值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是相當劃算的一件事情。(周科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