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部署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
本報訊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通知,要求從加強項目儲備、強化資金保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等方面,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與排查處理安全隱患相結合工作。
通知要求,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認真摸排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存在的配套設施短板,組織相關專業經營單位,聯合排查燃氣、電力、排水、供熱等配套基礎設施以及公共空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將安全隱患多、配套設施嚴重缺失、群眾改造意愿強烈的城鎮老舊小區,優先納入年度改造計劃,做到符合改造對象范圍的老舊小區應入盡入。編制老舊小區改造方案時,要把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電力、排水、供熱等設施,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充電樁等民生設施,作為重點內容優先改造。
通知要求,依法合規辦理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建設許可等手續。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方案的,各相關部門應加強統籌、責任共擔,避免顧此失彼;涉及燃氣、電力、排水、供熱等安全隱患改造內容,應確保安全審查不漏項。在資金保障方面,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部用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各地應統籌地方財力,重點安排消除城鎮老舊小區各類安全隱患、提高排水防澇能力、完善養老托育設施、建設停車場和便民設施等城鎮老舊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內容。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資金,應積極支持消除安全隱患。
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監管,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嚴格落實日常監管責任,監管責任人應做到開工到現場、建設到現場、竣工到現場,發現問題督促及時解決。各級城市(縣)應切實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抓緊建立完善燃氣、電力、排水、供熱等市政設施管理制度。要落實相關部門責任,按照職責開展安全監督檢查。要壓實專業經營單位責任,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巡查和設施管養。(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