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真知灼見轉化為推動事業高質量發展舉措
本報訊 日 前 , 應 急 管 理 部 發 布2021 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就建議提案辦理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和經驗、辦理工作成效等內容作出詳細說明。
2021 年,應急管理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和李克強總理關于做好 2021 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始終把辦好建議提案作為重要政治責任,部黨委書記、部長黃明多次作出批示,對辦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部分管負責同志專門召開會議部署。
承辦建議提案279件
2021 年,應急管理部承辦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十三 屆 三 次 會 議 提 案 共 279 件。經過各方積極努力和密切配合,已按照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國務院辦公廳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限完成了全部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并在前期溝通中獲得代表委員充分肯定。應急管理部在辦理建議提案的過程中注重宣傳應急管理的理念、思路、成效、困難,最大限度增進理解、凝聚共識,共同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
重點建議提案重點辦理
應急管理部所屬各承辦單位加強與代表溝通聯系,落實工作責任,創新方式方法,高質量完成了建議提案辦理任務。
一是加強部署推動。制定《2021年全國“兩會”建議提案承辦任務分工》,一條一條梳理辦理工作時間表,一項一項明確辦理措施要求。專門印發重點督辦建議“推進重點領域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推動有關司局積極回應代表關切,確保辦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強化主體責任。各承辦司局(單位)制定專門的辦理方案,根據重要節點倒排工期,明確責任分工,把建議提案辦理與推動重點工作開展有機結合,強化辦理質量。
三是強化督辦跟蹤。對辦理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跟蹤督辦,分階段、分類型對辦理情況作出提示。加強與人大政協和相關部委的密切合作,及時協調解決爭議問題,推動厘清職責、達成共識,形成完善的答復意見。
四是加強溝通協調。各承辦司局(單位)堅持與代表委員全過程持續溝通的原則,最大限度把代表委員的真知灼見轉化為推動應急管理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舉措。派出工作組分別赴貴州、山東、河南等地,會同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與有關代表委員當面溝通交流,深入聽取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
五是重點建議提案重點辦理。積極參加全國人大重點督辦建議蹲點調研,會同有關代表進一步掌握基層實際情況,共同完善重點督辦建議辦理的工作措施。將重點督辦建議辦理與人大常委會《消防法》執法檢查有機結合,指導各地消防救援機構積極開展現場執法和調研座談,配合檢查組深入一線《消防法》檢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整治情況,有力推動了《消防法》實施和消防改革不斷深入。針對開展農村安全生產情況調查、責任制健全、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風險管控能力等方面重點任務,進一步厘清相關部門責任,為持續推動農業農村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打下基礎。
有力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實
應急管理部將辦理建議提案工作與推動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緊密結合,有力推動了各項工作措施落實。
推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認真吸收采納代表委員關于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采取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壓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深入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針對深層次和根源性矛盾問題,將防范礦山災害、提升化工行業安全水平、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強化消防安全治理等建議納入重要整治內容,深入開展礦山安全大排查,積極開展“小化工”、安全評價機構、電動自行車違停充電、超高層建筑外墻保溫和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檢查整治專項整治,狠抓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控。同時,推動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燃氣、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漁業船舶等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推動防災減災能力不斷提升。認真研究吸收代表委員關于強化災害風險防控研究、提高城市綜合防災水平、加強災害社會風險治理、進一步強化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的建議。派出8 位部級負責人帶隊開展防災減災綜合督查檢查,穩步推進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建設。完成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工作,全面開展全國普查。搭建災害監測預警平臺,開發應用衛星遙感天眼監測、綜合風險會商研判、應急管理地理信息等功能系統的防災預警“一張圖”,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風險監測、風險早期識別和預報預警能力得到提升。
推動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逐步完善。認真借鑒代表委員關于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和力量,充分發揮各方優勢,整合各類資源,進一步強化軍地聯合、部門協助、社會參與,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的建議。開展全員崗位大練兵比武活動,舉辦危險化學品、繩索、山岳、水域、交通事故、地震等各類培訓班,組織典型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實戰化演練,指導各地開展防汛防臺風、森林火災撲救、地震地質災害、航空應急救援等省級重點演練,全面檢驗了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搶險救援和資源統籌等方面能力。2021 年,在云南漾濞、青海瑪多、四川瀘縣等重大地震救援和河南、陜西、山西特大暴雨搶險中,認真制定救援方案、統籌救援力量、調配應急資源,協調組織消防救援、軍隊、安全生產、工程搶險及社會應急力量,圓滿完成了重大救援任務。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