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掛靠 ? 監理失責 ? ?施工不當
本報綜合報道 1月15日,遼寧省沈陽市應急管理局公布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南街2021年“10·21”燃氣泄漏爆炸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系施工人員未有效密封且未進行嚴密檢查,燃氣泄漏擴散遇電火花發生爆炸所致。事故同時存在工程掛靠、現場施工監督管理不到位、違規組織工程項目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2021年10月21日,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南街222號一家燒烤店發生管道燃氣泄漏爆炸事故,最終造成5人死亡、3人重傷、49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425萬元。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造成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燃氣并網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打開進戶引入管閥門入口法蘭,完成并網施工焊接作業后,未將該法蘭有效密封,且在通氣后未對該法蘭口進行嚴密性檢查,導致燃氣通過法蘭口泄漏并擴散,泄漏時長3小時25分。泄漏的燃氣遇機械式溫控器閉合或斷開時產生的電火花發生爆炸,爆炸當量約80千克TNT。
事故調查報告提到,賈某利違反相關規定,使用大連建工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建工公司)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該企業名義承攬“和平區管網改造工程”。賈某利后又將部分工程交給袁某峰、趙某等人施工。大連建工公司不僅對此行為予以許可,且在已經發現工程項目存在現場作業和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下,沒有立即督促整改,并在事故發生后組織編造項目管理虛假資料。
沈陽燃氣有限公司違規組織工程項目評標,安全生產履職和施工現場監督管理不到位。該公司對工程現場施工人員資質審核不嚴格,未發現實際施工人員與合同備案人員不符等問題。作業監督人員在已發現工程質量問題的情況下,也未采取整改措施等。
沈陽城市燃氣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有關規定全面審查項目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管理及施工人員到位情況,總監理工程師未簽發工程開工令,允許項目開工作業。
此外,沈陽市城鄉建設局、和平區城市建設局未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排查整治組織不力、措施不力、責任不到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主動性弱,間接造成事故發生。
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10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應當問責的沈陽燃氣有限公司、沈陽市城鄉建設局、和平區政府等單位的32人移交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處理。
關鍵詞: 不當